开元体育官方网站入口关于政协昆明市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34415号提案答复的函围绕您提出的“我省装配式建筑行业标准不明晰、建造成本偏高、消费者对装配式建筑的接受度低、产业技术人员及产业工人匮乏”等方面的问题,以及“做好标准配套工作、出台扶持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的相关文件、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完善人才建设体系”四个方面的建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调研分析,充分吸纳意见建议,并在日常工作中逐步落实。
昆明市委开元体育、市政府高度重视发展装配式建筑,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7〕65号)等文件精神,于2018年3月22日出台《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通知》(昆政办〔2018〕37号),从发展目标、发展路径、保障措施几个方面明确了昆明市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有关要求和主要激励政策。通过2年多的市场主导和政府推动,昆明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的基础进一步夯实。一是推动1家传统混凝土制品工厂转型成PC构件生产工厂,同时已建成2家年产10万方以上装配式建筑PC构件生产基地,全市PC构件产能达到49万m3/年,可支撑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建设规模达800万平方米/年;二是在5家设计、生产、施工企业申报为国家装配式基地的基础上,2020年支持铁新公司和城投中民昆建公司成功申报为国家装配式生产基地,进一步完善了包括设计、生产、施工在内的完整产业链示范;三是依托政策推动、市场自主进行了8个本土化的装配式混凝土剪力墙住宅建筑项目建设实践,落地了69.32万平方米的装配式混凝土建筑试点项目;四是部分行业社会组织和龙头企业参与装配式建筑推广运用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增强;五是不断积累了技术标准体系运用和完善管理制度方面的经验;六是提前预售等激励政策得到有效落实。
今年年初,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制定了装配式建筑发展调研方案,组织和依托云南省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委员会、云南省建筑节能协会装配式建筑专委会、中国建筑产业化联盟云南分联盟、云南万科等社会组织和行业龙头企业对昆明市装配式建筑发展情况进行调研。4月以来,分别组织对装配式建筑设计、施工图审图方面,PC构件、钢结构、新型墙体材料等生产企业产能情况,项目建设管理情况,以及装配化装修研究等方面的现场调研和座谈会议,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收集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意见建议。目前,调研工作已基本完成,正在梳理有关基础资料形成调研报告,并提出装配式建筑及产业发展的措施建议。
《昆明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已列入市委改革办2020年度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要点,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着力建立健全昆明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制度,明确未来3~5年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不断推动建筑工业化进程,高质量推动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规划》将提出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布局要求,构建以PC构件生产企业、钢结构生产企业为核心的产业体系;明确重点发展区域和年度目标;对完善标准体系和管理制度提出明确的要求和具体工作计划。目前,已组织中建科技有限公司与云南省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等行业龙头企业开展编制工作,计划7月底前完成初稿,经专家评审后报市委改革办研究印发。
组织编制完成了《昆明市装配式市政工程(桥梁、综合管廊、轨道交通)评价标准》、《昆明市预制混凝土构件质量验收规程》初稿,将尽快组织进行专家评审并发布实施。以上两项技术文件主要是对本地企业、相关部门在装配式建筑构件质量和施工质量实践中反馈的实际情况,以及结合昆明市装配式人行天桥、地铁管片等市政工程装配式较多的地方特色而进行编制,能够有效填补昆明市装配式建筑标准体系中的空白,从而保障装配式建筑的积极稳妥发展。
下一步开元体育,昆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继续贯彻落实国家及云南省关于推进装配式建筑的目标要求,以《规划》为引领,重点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开元体育,加快推进全市装配式建筑发展及推广运用:
将以2020年装配式建筑全面推广应用期为契机,细化明确三年目标任务:全市装配式项目占当年开工面积的比例2020年不低于20%,2021年不低于25%,2022年不低于30%。其中,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晋宁区、安宁市为重点发展地区,装配式项目占当年开工面积的比例2020年不低于25%,2021年不低于30%,2022年不低于35%。计划经过三年的推广应用,基本完善适宜本土化应用的装配式建筑技术体系、培育一批产业链完整的本地企业,进一步降低装配式建筑成本,实现昆明装配式建筑技术应用、项目落地、产业发展的规范化、规模化、常态化。
1.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资、主导的新建建筑工程项目,应100%实施装配式建筑;市级统建保障性住房项目100%实施装配式建筑。2.社会投资新建公共建筑应100%实施装配式建筑;新建总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建筑项目,项目内40%以上建筑面积应实施装配式建筑;新建工业厂房、研发用房应100%实施装配式建筑。
3.市政桥梁、地下综合管廊、轨道交通等市政基础设施项目,除必须采用现浇部分外,基本实现装配式建造。
结合昆明市目前装配式建筑项目落地情况、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现状以及装配式建筑技术应用需求,鼓励相关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及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装配式混凝土结构、装配式钢结构、装配式木结构、装配式混合结构等技术研发和应用。进一步完善应用广泛的装配式建筑技术体系;积极探索适用于高烈度地区的装配式建筑技术体系。
全面梳理装配式建筑相关标准、规范、规程、图集,查缺补漏,形成一套涵盖设计、生产、施工、验收等各个环节的标准体系。鼓励企业结合自身技术优势和应用特点编制相关企业标准和专用图集,鼓励以产业链为基础的团体标准编制。明确部品部件设计、生产、施工以及建筑材料与标准之间的衔接问题,实现装配式建筑质量的可追溯性。
自2020年起,要求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每年年末应择优报送两个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由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专家评选,认定一批市级示范工程,并向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荐省级示范项目。
一是加强审批服务支持。将装配式建筑相关要求纳入规划设计条件和供地方案,落实到土地使用合同中;并在后续审批手续中逐一落实。二是进一步细化预售政策支持。对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的商品房项目可将装配式预制构件投资计入工程建设投资总额。在投入开发建设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25%以上、工程形象进度达到正负零,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的情况下,即可申请办理预售许可。三是继续推行财税政策支持。投资建设装配式建筑部品构件的生产企业可优先享受市级工业发展引导资金、科技资金、西部大开发等政策扶持。支持拥有建筑技术体系和自主知识产权的装配式建筑及配套新型建材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并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税收优惠。四是加强宣传培训。一方面加强示范项目的宣传报道,体现装配式建筑在工程质量、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优点和特性;另一方面加强与省级部门的沟通协调,增设装配式建筑装配化生产、施工方面的技术工种,并制定相应培训计划,积极储备和扩大装配式建筑产业工人队伍。